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山 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审定及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晋招考自〔2022〕17号)文件精 神,我省对现开考32个专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相关信息已于11月1日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 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计划执行时间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安排新计划考试课程,不再安排旧计划考试课 程。
二、新旧考试计划过渡期 新旧计划衔接过渡期从2024年至2025年底,为期两年。
三、课程选报及毕业
1.新生 2024年上半年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按新计划选报课程,达到专业所要求的毕业条件,按新计划申请 毕业。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2个专业课程设置及新旧课程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 表》)。
2.在籍考生 2024年1月1日前的在籍考生,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旧计划)继续有效,可顶替《对照表》中相 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无须再选报新计划课程;没有合格的旧计划课程则须选报对应新计划课程; 在过渡期内(2025年12月前)已达到旧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旧计划申请毕业; 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已合格的旧计划课程仍可顶替新计划相应课 程,但必须符合新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和专业课程门数方可申请毕业。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咨询电话:0351-486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