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
为使广大考 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1.考生须准确掌握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 力科目考试时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为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 11:30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时间,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
(二)考试。
2.考生考前须持续关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考点及招生单位发布的考试有关公告 信息,掌握考试各项最新要求。
3.考生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 《准考证》。考生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生信息及照片图像,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试地点”栏信息。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 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文字。
4.考生须妥善保管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入场考试。考生只准携带黑 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 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 入考场。 注意:2025年研考,化学(农)及其他统考科目均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 否允许携带计算器以“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要携带用具”为准,如有疑问,请考生在考前向 招生单位确认。
5.考生考前应尽量减少在室外低温条件下长时间逗留,注意防寒保暖,加强健康防护,保持合理 健康饮食与积极心态,以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复习备考。
6.考生应提前熟悉查看赴考路线、考试地点,妥善制定赴考出行安排。考试当天按照考点要求尽 早到达考点,留足入场安检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穿戴合适衣物,请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不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赴考,以免因 安检耽误入场时间。
二、主动配合安检
7.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到达考点后请勿在考点 (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接受安检,有序进入考点、考场。
8.考生不得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 在进行入考点安检前,应按考点要求放置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9.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入口处均设有智能安检 门检查环节,同时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场时考生还须接受身份认证设备、金属探测仪 等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检查、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核查,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 履行工作职责。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10.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做 到不漏检、不错检。
11.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12.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智 能安检门等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报考点出具的审核材料,考点 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三、遵守考场纪律
1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 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4.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 后,未入考场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15.统考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题册、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 考生编号等信息,在每张答题卡指定位置规范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作答选择题时,须用2B铅笔将答 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 时,考生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特别要看清各题题号及答题区 域,凡答题错位、在本题答题区域之外作答造成无法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 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 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
1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18.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