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山西省深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综 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 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 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 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目(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其 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 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 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 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考科目由我 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 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9:00-10:15) 外语(含听力)(15:00-17:00) 6月9日 化学(8:30- 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